第54章 滑雪-《徐徐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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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只是低喘着说了一句:“我想在你腿上写行书,一定美不胜收……”说完低头吻了上去,奉九被他弄得低声惊呼,抓住他的头发使劲往上拔,宁铮只好停下来,“你是生怕没个秃老亮的丈夫吗?”

    “秃了正好,让你天天装潘安、卫玠的骗人。”奉九恶狠狠地说。

    宁铮哈哈大笑,猱身上去攀住她纤巧有致的身子,又搏斗着,囫囵亲着她,奉九不耐烦地抵着他的头,不想让他继续肆虐;宁铮一笑,又捉了她的手,轻飘飘地低语,“昨天才学的知识,今晚得复习复习才好,可别忘了,我要考试的……”

    一轮明月映照在窗前,奉九从不喜欢挂窗帘,总愿意在睡前望窗而眠。此时清冷的月色好像也被这对夫妻的旖旎之情染上了一抹绯色,温暖了冰寒的冬夜。

    到后来奉九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宁铮再欲求不满也不能耽误她睡觉,只好意犹未尽地掐了掐她,低声说以后没他允许,不许再穿牛仔裤,这才放她去睡了。

    这也不能怪宁铮如此小气,毕竟这个时代穿裤子的女人全世界就找不出几个来,而穿牛仔裤的,那就更是异类中的异类。

    直到二战前夕,欧美都有女性因穿裤装在街上行走而遭到警察逮捕。

    这么看来,战争固然是最糟糕的事儿,但如果不是二战需要动员大量女性出来工作,而穿裤装明显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只怕女性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被允许穿上裤子呢。

    第二天一早,用过了早餐,一行人又去滑雪,奉九真的只能穿别的裤子了,因为那条牛仔裤根本找不到了。

    到了雪道,看着宁铮耐心地教巧稚、巧心最基本的动作要领,她也模仿着传授给奉灵自己的滑雪心得。奉灵对姐夫还是有点惧怕,所以姐姐教还行,姐夫就算了。

    过了一会儿,三个小丫头在缓坡也滑起来了,奉九放了心。

    奉九昨天有了很大的进步,今天就想着要去陡坡试试身手,宁铮不放心地跟着她,而葛萝莉和印雅格已在雪上痛快地飞驰了。

    葛萝莉来自芝加哥,虽然家附近一马平川,但从小还是被酷爱滑雪的父亲带着去了离家车程一小时的“高山河谷”滑雪场练胆;待年龄稍大点,又去了更远更高的瀑布山,甚至到了伊利诺伊州最西边的栗树山,雪上技巧相当娴熟。奉九看着印雅格满眼爱意和自豪地注视着萝莉优美灵巧的动作,不禁抿嘴儿一笑。

    宁铮看到了,拧了拧她的脸蛋儿,“都看到了,还不帮忙撮合撮合?”

    奉九本想说什么,看了宁铮一眼,又忍住了。

    宁铮还能猜不出她想什么,只是,这个问题讨论起来又该殃及自己这条池鱼了,但为了好友和自己的福利,硬着头皮也得上。

    他早注意到了,奉九很喜欢一本叫《弗吉尼亚人》的美国原版西部小说,因为在书房里,这本书在书架上的位置非常靠前,而且书页都被翻得翘了角,可见是经常阅览。

    一次他回来正好是周日,奉九已返回奉大准备上学了,他就回了小红楼书房,不请自拿地把书带到了河南,用了四天的时间抽空读完了,感觉有点……荒谬。

    他打算找个好时机跟奉九谈谈。

    他们又玩了两天,然后一起打道回府。宁铮明天又该入关了,印雅格也得陪着他。

    到晚间上了床,宁铮问奉九:“你最喜欢的书是《弗吉尼亚人》对么?”

    奉九有点吃惊,但想到宁铮这个人观察力其实挺敏锐的,也不稀奇,再说一谈到自己喜欢的书,她总是兴致勃勃,就点了点头,又加了一句,“我和萝莉能那么快成好友,就是因为我们都最喜欢这本书呢。”

    ……这条消息可挺有价值,宁铮暗暗记在心里。

    宁铮问:“你喜欢这本书什么呢?”

    “书里那个简单的世界吧。有规则就遵守,即使好友违反了规则,也只能毁灭他。”奉九说起喜欢的书来,比平时更是滔滔不绝,“我还喜欢里面那些与众不同的实话,比如对莎士比亚戏剧的批判和对‘人人生而平等’这句话毫不留情的否定,这种批判思维,不同凡响。”

    “还有呢?你不欣赏里面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么?”

    “喜欢啊。我很欣赏女主角的独立坚强和自尊自爱。”

    “那男主角呢?”

    “聪明有本事有正义感……嗯还英俊。”

    “如果你没嫁给我,如果碰到了男主角这样的,你会接受他么?”

    “应该会吧。”奉九犹豫了一下,然后说。

    这时如果奉九抬头看,就会发现宁铮的嘴巴咧得很开:小狐狸不是已掉到自己的坑里了么。既然这么欣赏过去在女人方面不那么干净的弗吉尼亚人,那么对于自己,也是可以接受的吧。

    “那你和葛萝莉不都是‘叶公好龙’么——印雅格跟你们欣赏的弗吉尼亚人不是很相似么?聪明有本事,不靠家里,自己闯出一片天地,就是以前在女人的事情上不大光彩。但我觉得他没糟蹋未婚少女,也不会与有妇之夫有勾缠,这比弗吉尼亚人勾引旅店老板娘可都强。再说了只要是男人,就会有欲望需要发泄……”

    奉九秀眉一拧,“就不能忍着么?!”

    “……当然应该忍着了。不过,每个人的自控能力也不一样,印雅格也都快三十了,这要还忍着,实在有点困难。”

    “……你们留学回来的不是都同意男女平权的么,如果我有欲望也随便找人发泄,然后遇到你了,就痛哭流涕地说以前的事儿都不当真,遇到你才是开始恋爱了……你感动不?觉得荣幸不?这可是初恋呢。”

    原本言笑晏晏的宁铮一听嘴巴就抿起来了,翻身重重压上奉九的身子,“你说什么?你是要气死我么?”他的鼻翼都忍不住地扇动起来,犀利地盯着她,好像连这样的假设都让他无法承受一般。

    宁铮气咻咻地说,“你也得承认这个世界对女子在这方面就是不够宽容。这就是当今的世道。你除了接受,也没别的办法。”

    奉九从他身下拔出胳膊,胜利地两手一拍,“所以喽,你们男人就是只许州官放火的货色。无耻之尤。”她向下拉了下眼睑,吐了半截舌尖,狠狠嘲弄这个表面大方温雅实则一肚子大男子主义的假绅士。

    宁铮被她堵得哑口无言,其实他倒是打心眼儿里承认绝大多数男人的确是无耻混蛋,可现在他只能凑上前去,咬住她灵动的舌尖。奉九一惊,立刻改为求饶地看着他,不会是恼羞成怒之下,想咬断舌头把自己变成哑巴,啊啊?

    宁铮只是不轻不重地咬了一小会儿,很快就吮住,又用舌尖轻弹她舌上被咬的地方,安抚着她,宁铮尝到了她最爱用的国货“三星牙膏”清凉的薄荷味儿——奉九有个好习惯,一天按三顿饭刷牙,只要是饭后,她肯定先去刷了牙再做别的。

    因为奶奶的牙不好,大价钱配的全口义齿也不那么合适,所以进入六十岁后饭量锐减,这可把奉九吓坏了,她终于认识到了从三岁起母亲就不厌其烦耳提面醒他们兄妹几个保护牙齿的重要性——自己这么爱吃,不把牙齿保护好,那老饕的惬意生涯只怕很早就会被迫结束,所以她的牙齿一向是白亮白亮的。

    奉九一感觉他的牙齿松开了自己的舌尖,立刻气急败坏地反击,狠狠地咬了他一口,宁铮“唔”了一声,鼻端嗅到了一股子血腥气,口腔里也充斥着咸咸的液体,他以东郭先生的心情不可置信地瞪着眼前这条小中山狼。

    小狼毫无愧疚之意,反而斗志昂扬,连到点就犯困的身体开关都失灵了,眼睛晶亮晶亮的,在昏暗的夜色中回瞪他。

    那就都别睡了,宁铮更使力向下压她,强硬地把着她的手,低喘着,“本来想放过你的,不过现在……补偿我。”

    奉九的反抗照样是扬汤止沸,更准确地说是火上浇油,在接下来的午夜时分,宁铮过得极其恣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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